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事项编码: | XKSW00010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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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地点: |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法定时限: | 20天(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天(工作日) |
决定机构: | 大连市商务局 | 受理机构: | 大连市商务局审批办 |
联系电话: | 0411-65852015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申请条件: |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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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受理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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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第二章第五条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第七条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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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
适用范围: |
大连市申请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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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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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接收: |
联系人:佟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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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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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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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权利和义务: |
如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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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途径: |
咨询电话:0411-6585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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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投诉电话:0411-12345 | ||
办公地址和时间: |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F区1、3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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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程和 结果公开查询: |
查询电话:0411-6585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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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