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事项编码: | QTLY00060000 |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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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 | 其他 | 办理地点: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D区9号窗口 |
法定时限: | 20天(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8天(工作日) |
决定机构: | 林业局 | 受理机构: | 林业局审批办 |
联系电话: | 0411-65850385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申请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第十条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
(二)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
(三)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除第十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生产的,除第十条规定外,还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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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申请:申请人向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审批办窗口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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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第九条 申请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申请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申请前两款以外的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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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
适用范围: |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长兴岛、花园口、保税区、高新园区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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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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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接收: |
联系人:曲辉、李真珍
联系电话:65850385
办公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D区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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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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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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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事实行政许可受到伤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申请人有义务向行政许可机关提交清晰真实有效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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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途径: |
咨询电话:0411-65850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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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投诉电话:0411-12345 | ||
办公地址和时间: |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D区9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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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程和 结果公开查询: |
查询电话:0411-65850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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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二维码: | |
申请事项请点击这里: 申 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