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 G20190122-0008 | 处理状态 | 办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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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标题 | 欠薪 | ||
反映内容 | 个人欠薪,四五年了,以前去过劳动监察,劳动监察找不到用工单位的人,老板也不接他们电话,这几年一直也找不到他们,最近通过其他工友查到老板的家住址。还没有证实是不是真的住址,欠我个人有一万多,欠多人合计六七万吧。没有欠条,有通话录音,请问 我还可以起诉他么?? | ||
受理单位 | 司法局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电话了解,咨询人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可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19年1月22日 | ||
反映时间 | 2019-01-22 09:37:51 | 反馈时间 | 2019-01-22 14:4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