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数据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信息、保密、督办、信访、应急、安全、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后勤工作。监督管理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


(二)政策规划处。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大连建设工作,拟订数字大连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数据基础理论研究、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负责建立数据领域考核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数据工作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数据安全政策措施,执行数据资源安全应用与管理相关标准规范,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数据领域合作交流和平台搭建,联系数字大连建设专家智库,负责数据领域相关业务培训。


(三)数字政府处。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监督管理相关项目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指导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统筹推进“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统管”建设。统筹管理全市公共数据资源,负责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管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和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四)数据资源处。负责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执行相关数据领域指标标准规范。协调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公共数据确权授权。研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统筹管理全市非公共数据资源,指导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有关工作。


(五)数字经济处。负责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衔接平衡各领域各行业数字化发展相关规划、政策,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创业投资。组织拟订数字经济有关项目年度支持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数字经济指标监测,开展合作交流。协调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承担数字社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一网统管”跨地域、跨层级、跨行业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


(六)数字科技处。负责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的建设应用、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市级基础共性和重点应用项目建设、运维及安全保障。指导政务、行业、公共等数据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重大科技攻关。


(七)基础设施处。负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资源的统筹利用和业务协同。组织指导市级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综合运维管理和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市级政务云平台、容灾备份及安全系统建设,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应用及安全统筹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协调推进数据领域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八)营商环境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拟订和落实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基础理论研究、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负责全市营商环境监测、考核、评价,提出结果运用建议。负责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的聘任、管理、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综合协调专项整治。负责联系营商环境建设专家智库,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协调推进诚信环境和法治环境建设。


(九)政务服务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目录编制和动态调整,推动实施清单管理。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政务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大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人员及其他日常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服务质量考核评估,处理相关投诉、建议等。统筹协调推进惠企政策落实,推动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企服务重点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监管,推动政企交流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十)诉求服务处。负责大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工作,对热线平台渠道反映的问题进行确责、督查督办。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投诉、举报,负责相关投诉、举报的核查分析、转办、督查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十一)公共资源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交易项目目录。会同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服务机构、交易主体的全流程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和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职责范围内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工作,协调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交易事项的法定监管工作。


(十二)法制监督处。负责数据、营商环境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起草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工作。负责对规范性文件、损害营商环境督办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涉法事务处理。参与重大项目和合同审签。组织对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绩效考核,提出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负责制定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计划,督导重点工作落实。承担重大影响案件办理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给全市数据、营商环境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部门、单位、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十三)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大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